三部门重锤落地:国家级零碳园区抢滩开启!
《通知》明确了建设零碳园区的基本条件以及评判零碳园区的核心指标。
撰文 |许峰廿
出品 | 零碳知识局
7月8日,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和能源局发布《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提出有计划、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,经地方申报和国家发改委审核后确定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。
资金保障方面,国家发改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,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,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。
2025-08-04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到“零碳园区”概念,并明确要建立一批零碳园区。今年李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,要扎实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,建立一批零碳园区、零碳工厂,零碳园区被纳入宏观经济部署,成为年度关键任务。
而此次《通知》正式将宏观目标落到微观产业集群,为零碳园区和相关绿色投资与产业升级释放了强烈的政策信号。
我国园区众多且类型多样,体量、产业结构和用能特征差异显著,致使“零碳/近零碳”难以制定统一标准。业内普遍疑惑:园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零碳园区?又应如何科学评判其“零碳”水平?
本次《通知》明确了建设零碳园区的基本条件以及评判零碳园区的核心指标:
《通知》明确,建设零碳园区需要满足以下4方面基本条件:一是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,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省级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;二是建设范围可以是园区整体,也可以是有明确四至边界的“园中园”;三是园区应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、核算、计量、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;四是园区应在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对记者回复称,《通知》创新提出“单位能耗碳排放”(即园区内每消费一吨标准煤的各类能源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),作为评判零碳园区的核心指标,引导园区在保障企业发展和用能的前提下,通过努力使碳排放达到“近零”水平。
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~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需≤0.2吨/吨标准煤;年综合能源消费量≥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需≤0.3吨/吨标准煤,达不到核心指标要求的园区,原则上不得申请验收。
除核心指标外,《通知》还设置了清洁能源消费占比、园区企业产品单位能耗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、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5项引导性指标,从能源结构、循环经济、节约资源等方面提出要求。
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到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相继出台的配套文件,零碳园区建设的目标、标准及资金保障体系已逐步搭建出清晰框架。
地方层面快速呼应。内蒙古、广东、浙江、云南、山东等省份在政府工作报告或“十四五”规划中均将零碳园区列为标志性工程,并结合各自能源禀赋,陆续推出差异化示范项目——闽台(福州)蓝色经济产业园、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、青海省零碳产业园等相继落地,为全国零碳园区建设提供了多元实践样本。
为激励各投资主体积极参与零碳园区建设,部门省份给予了丰厚的补贴奖励。如江苏南通对纳入首批南通市(近)零碳试点产业园区,验收合格后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。对创建完成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、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园区,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园区、江苏省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园区等国家、省级试点任务的园区,分别再给予不超过20万元、10万元的资金奖补。
作为能源消耗活动的聚集地,工业园区贡献了全国31%左右的碳排放,是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,也是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的关键要素。
建设零碳园区的战略意义在于以园区这一“微型能源系统”为枢纽来进行低碳转型:包括以绿电直供、灵活调节资源和需求侧管理等手段显著提升非化石能源比重,为新能源消纳开辟新路径;以“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”,引导传统产业深度脱碳、助推新兴产业发展,还可促使高耗能产业向能源与环境承载力更强的园区集中;在国际层面,可追溯的园区碳管理体系有助企业降低产品碳足迹、应对绿色贸易规则。
当前零碳园区建设声势浩大,但现实中仍面临一系列亟待破解的难题。如国家层面的统一标准尚未落地,只有内蒙古、雄安福建等省份出台了地方标准,许多地方对“零碳园区”的理解仍停留在概念讨论,商业化运营模式、技术路线和评价体系都不够成熟。
由于园区投资主体多元,综合能源服务商侧重售电与能源管理方案,风光储企业强调设备与系统集成,碳资产公司聚焦监测与核算——各自推行的产品和数据口径难以兼容,导致园区内部设施质量与管理水平参差不齐,也无法形成可复制的整体方案,明确详细的细则和配套政策也仍未落地。
零碳园区核心在于构建基于清洁能源的高效能源网络,并实现各产业形态在碳排放上的协同与循环,其成败的基础,在于是否能够持续、稳定、低成本地获得绿电。
对于沿海等能源负荷高、可再生资源稀缺的地区而言,跨省绿电交易在政策、价格两端仍存障碍,企业在电价敏感度高的情况下对使用绿电顾虑重重。
虽然今年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的《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为零碳园区用能提供了新路径,但即便采用直连模式,也无法免除电网作为公共基础设施所承担的保供与安全成本。
归根结底,零碳园区的“帽子”并非关键,只有补齐数据、标准、交易和价格机制等短板,真正提升能效、降低排放,才能为应对欧盟等地区愈发严格的绿色贸易规则赢得主动权。
未来,随着源网荷储一体化以及绿电直连的试点逐步推进,零碳园区将成为碳达峰、碳中和最具落地价值的试验场。
原文标题 : 三部门重锤落地:国家级零碳园区抢滩开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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